懷孕產前必需品
懷孕期間孕婦裝孕婦專用內衣褲、潤膚乳液橄欖油嬰兒油或是除皺霜、孕婦專用奶粉等。
生產必需品
大部分的用品醫院都會有準備、若需哺乳請準備電動擠乳器(可租借)、擠乳喇叭頭(約一千多台幣)、集乳袋、產後束腹帶(泰國醫院約600泰銖)、小孩背巾或提籃、嬰兒換洗衣物數套、嬰兒包巾、手套、腳套等,其餘物品則是實際情況購買。
生產照料
代孕母於醫院生產時需僱請語言能與孕母溝通的專人照料、大約三天、視實際需要,可自行僱請或由本公司指派。
產後檢查
產後七天回診檢查、若有哺乳須於停止哺乳時回診讓孕母退奶、產後一個月回診做子宮頸抹片檢查。
產後事項與隔離
孕母除生產住院期間會接觸到嬰兒以外,公司會將孕母與嬰兒隔離(除特殊情況需兩者同時在場),孕母與公司會協助委託人交接嬰兒所需文件之辦理等。
哺乳
除剛生產住醫院期間有可能直接哺乳以外(亦可用擠乳器取乳)、 一律以擠乳器取出母奶哺乳,若孕母回居住宿舍在取出母奶之後,由公司安排專人送至醫院或委託人居住飯店、公寓等…車資運送費用由委託人支付。
育嬰
產後需住院期間由醫院育嬰室護士24小時照料,孕母出院後可安排嬰兒繼續住在醫院育嬰室,也可以接回委託人住宿地方自行照顧或請褓母照顧。
辦理回國
辦理時間通常約為十二天至一個月(需視不同狀況辦理方式及各國規定為準),委託方如需公司幫忙協助辦理,本公司可派人員盡力協助,幫忙協辦到相關機構或各國大使館,協助辦理嬰兒回國之相關手續(相關手續規費自行付費),本公司不收費但人員車馬費由客戶補貼。
孕母任務完成
孕母完成一切交辦事宜,委方須給予孕母回國旅費500美元,任務結束後契約資料隨之銷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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